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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国内首份“儿童零食”团体标准,《儿童零食通用要求》首次给出了“零食”的定义,即指正餐外,用于补充营养(或平衡营养)、放松悠闲、愉悦心情的食品;并针对不同年龄阶段,确定不同的重点营养素需求。
上述标准在儿童零食营养健康及安全性上进行了明确规定。譬如,儿童零食所使用油脂不应含有反式脂肪酸,不能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;此外,团标提出少添加糖、盐、油的规定,并要求规定氯化钠、蔗糖、脂肪的限值。
考虑到儿童在食用产品时可能会受到物理性伤害,团标还提出了产品物理层面食用安全性的感官要求,如规定产品的组织形态不能有明显尖锐突出物,产品的口感不崩牙等;在包装设计方面,需充分考虑儿童的安全性,在儿童使用过程中不应对其产生伤害,如割伤、误食等风险。